

熊选国,男,汉族,1964年12月出生,湖南常德澧县人,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1年7月参加工作,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毕业,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,二级大法官。现任司法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。
中 文 名 熊选国
国 籍 中国
民 族 汉族
出 生 地 湖南常德
出生日期 1964年12月
毕业院校 武汉大学
信 仰 共产主义
学 历 博士研究生
学 位 法学博士(刑法)
人物履历
1981.09——1985.07。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;
1985.09——1988.08,西南政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;
1988.08——1991.07,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(成为中国刑法学泰斗马克昌教授的第一届博士生,亦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位博士),获法学博士学位;
1991.07——1992.08,最高人民法院干部(在北京市怀柔县人民法院锻炼);
1992.08——1995.01,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(副处级);
1995.01——1995.11,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(1995.02.28任命);
1995.11——1998.11,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、刑事处处长(刑事处是负责起草刑事司法解释的专门机构,熊选国当时是灵魂人物;其间:1998.03—1998.07在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);
1998.11——2002.02,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;
2002.02——2002.04,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(2002.02.28任命);
2002.04——2005.08,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(2002.04.28任命)、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(其间于:2003.04—2004.07挂职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)、审判员;
2005.08——2005.10,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(2005.08.28任命)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(2005.10.27免职);
2005.10——2011.08,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(2011.08.26免职)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二级大法官(其间:2010.05—2010.07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);
2011.08——2016.10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;
2016.10——,司法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。
担任职务
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
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
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
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
厦门大学教授、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
人物作品
著作
《刑法中行为论》
《刑法罪名适用指南--破坏环境资源罪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,2007年12月,学术专著
《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犯罪判解》---------人民法院出版社,2006年08月,学术专著
《 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》---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,2005年01月,学术专著
《新编刑法罪名适用指南》-----------------人民法院出版社,2004年08月,学术专著
《 假冒伪劣犯罪判解》-----------------------法律出版社,2004年03月,学术专著
《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释疑》---------------中国法制出版社,2002年01月,学术专著
副主编
《中国刑法原理(总论卷)、(各论卷)》
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》
《刑法的修改与完善》
《中国刑法实用》 等著作十余部,发表论文七十余篇。
任免信息
2016年10月28日,司法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研究贯彻落实意见。受吴爱英委托,司法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熊选国主持会议。上述报道显示熊选国已任司法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。